5) 采样者应穿戴与被测洁净区域相应的工作服,在转盘上放入或调换培养皿前,双手用消毒剂消毒。
4.6.2 采样程序:
1) 仪器经消毒后先不放入培养皿,开动真空泵抽气,使仪器的残余消毒剂蒸发,时间不少于5min,并调好流量、转盘转速。
2) 关闭真空泵,放入培养皿,盖上盖子后调节采样品缝隙高度。
3) 置采样器于采样点后,开启采样器、转动定时器,根据采样量设定采样时间。
4.6.3 培养:取样结束后将平皿复倒置隔水式恒温水浴培养箱内于30~35℃培养48小时。并以未采样的营养琼脂平皿作空白对照皿。
4.6.4 菌落计数:将上述培养后的平皿取出,逐个点计菌落数,必要时用放大镜检查,并记录。
1) 用肉眼直接计数,然后用5-10倍放大镜检查,是否遗漏。
2) 若培养皿上有2个或2个以上菌落重叠,可分辨时,仍以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计数。
4.7 注意事项
4.7.1 在确认洁净区送风量和压差达到要求后,方可进行采样。
4.7.2 布置采样时,应避开回风口。
4.7.3 采样时,测试人员应在采样点的下风侧。
4.7.4 测试用具要做无菌处理,以确保测试的可靠性,正确性。
4.7.5 采取一切措施,防止人为对样本的污染。
4.7.6 对培养基、培养条件及其它参数做祥细的记录。
4.7.7 计数时一般用透射光对培养皿背面或正面仔细观察,不要漏记培养皿边缘生长的菌落。并须注意细菌菌落与培养基沉淀物的区别。必要时,用显微镜鉴别。
4.7.8 采样前应仔细检验每个培养皿的质量,如发现变质、破损或污染的应剔除。
4.8 结果计算
4.8.1 计数出各个培养皿的菌落数。
4.8.2 平均菌落数的计算。
平均菌落数M=
4.9 结果评定
4.9.1 用平均菌落数判断洁净区空气中的微生物数。
4.9.2 洁净室(区)内的平均菌落数必须低于所选定的评定标准。
4.9.3 若某洁净室(区)内的平均菌落数超过评定标准,则必须对此区域先进行消毒,然后重新采样两次,测试结果均须合格。